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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收款到私人账户合法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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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一、公司收款到私人账户合法吗

打入私户,首先看是借款,还是私户就库存现金的形式。如果是符合财务规定,也符合业务实际,就没有问题。如果是违反财务制度的、无正常合理需要乱转资金就违反财务规定。

二、法律规定

根据《商业银行法》第4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”,《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》(银发[1997]485号)第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”,《储蓄管理条例》第三条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转为储蓄存款”。私存的法律解释为“单位或个人将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的行为”。

1、《商业银行法》第七十九的规定,对“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的”行为,应“没收违法所得,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,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”,对私存的行为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的行政处罚。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条,《公司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也作了类似规定。

2、2005年2月1日起起施行的《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》对私存的行为,采取双罚制,即同时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,第十七条规定:“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,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的,责令改正,调整有关会计账目,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,没收违法所得。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。”

3、对于党员,还应按照《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,该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对于私存行为规定了警告、严重警告、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、开除党籍的处分。

法律依据:《商业银行法》第4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”。

《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》(银发[1997]485号)第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”。

《储蓄管理条例》第三条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转为储蓄存款”。私存的法律解释为“单位或个人将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的行为”。

《商业银行法》第七十九的规定,对“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的”行为,应“没收违法所得,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,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”,对私存的行为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的行政处罚。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条,《公司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也作了类似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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