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欢迎来到vc汽车资讯网。
搜索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山西对口升学表演类戏曲表演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

山西对口升学表演类戏曲表演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

来源:vc汽车资讯网


表演类戏曲表演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

一、基本条件(20分)

(一)五官(包括脸形、口、眼、耳、鼻、唇、牙齿)。(5分)

要求:五官端正、身体匀称、气质好。

A.优秀5分; B.良好4分;

C.一般3分; D.较差3分以下。

(二)身材(身高、胖瘦、匀称、协调)。(10分)

A.优秀9—10分; B.良好7—8分;

C.一般4—6分; D.较差4分以下。

(三)气质(包括风度、谈吐)。(5分)

A.优秀5分; B.良好4分;

C.一般3分; D.较差3分以下。

二、念白(含朗诵)(10分)

要求:声音洪亮、吐字清晰、声情并茂。

A.优秀9—10分; B.良好7—8分;

C.一般4—6分; D.较差4分以下。

三、演唱(30分)

要求:音准、优美、完整、流畅、节奏感强,富有表现力。

A.优秀21—30分; B.良好16—20分;

C.一般10—15分; D.较差10分以下。

四、表演(30分)

要求:动作协调、优美到位、感情细腻、人物塑造准确深刻。

A.优秀21—30分; B.良好16—20分;

C.一般10—15分; D.较差10分以下。

五、特长展示(10分)

要求:考生根据个人特长,自行准备能够全面展示艺术素质的表演项目。

A.优秀9—10分; B.良好7—8分;

C.一般4—6分; D.较差4分以下。

注: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符合录取条件:

1.视力:裸眼视力4.5以下者;

2.听力:重听、两耳听力不正常者;

3.弱视、斜视、对眼者;

4.唇裂、口吃、咬舌者;

5.肢体有明显残疾,身体比例失调者;

6.肝功能检查不正常者;

7.肥胖症、癫痫症、肺结核等重症者。

Copyright © 2019- vc-talk.com 版权所有
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